机关党委、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:
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和《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(试行)》,进一步完善和适时更新我校党外人士信息库,切实加强我校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,现将我校2016年度党外代表人士信息统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党外人士信息统计对象
本次党外人士信息统计对象包括民主党派人士、无党派人士以及归国留学人士、教工群众。其中,“无党派人士”是指具有副高(不含内聘)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;或担任副处级以上(含副处级)职务;或具有博士学位,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的人士。“归国留学人士”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1年(含1年)以上,取得国(境)外授予的、经我国驻外使馆相关部门认证的学士以上学位的;在国内获学士以上学位后,在国(境)外进修1年以上的;或受省、市政府选派在国(境)外培训学习1年以上的优秀专家或党政管理人员;或具有副高以上任职资格,受委派赴国(境)外作访问学者和进修学习的。
二、工作要求
1.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信息统计工作,指定专人负责统计与报送,确保工作顺利有序开展。
2.各党总支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,认真排查本总支符合条件的人员情况,组织填报《党外代表人士登记表》和《2016年度党外人士基本信息统计表》。
3.各党总支要以此次信息统计为契机,建立完善本总支党外人士数据库,并适时更新。
4.各党总支请于2016年4月5日前,将相关材料(加盖公章)报送至校党委组织(统战)部(图书馆办公楼A0917室);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hngxyzzb@126.com。
联系人:于 琨; 联系电话:15936519252
校党委组织(统战)部
2016年3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