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动邀请党外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,既是我校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要求的具体体现,也是充分调动党外人士参与学校管理积极性的有效途径。为进一步发挥党外人士的作用,及时向他们传达中央和上级党委有关文件精神和会议精神,并及时向他们通报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及社会生活中的重大事项、学校改革建设发展情况,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1.组织召开党代会、教代会及全校性的政治活动和群众活动,视情况邀请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。
2.学校做出重要决定或出台涉及面广的重大举措时,应事先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。
3.在传统节日(中秋节、国庆节、元旦和春节等)适时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、茶话会,通报情况,并听取党外人士对学校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。
4.举行中层干部会议,应根据会议内容邀请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。
5.党委统战部组织召开的重要会议和活动,根据会议内容和活动情况,可邀请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参加。
6.党委统战部制定工作计划、确定工作目标、进行工作总结时,要充分征求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和建议。
7.各部门(单位)在研究部署及讨论本部门(单位)教学、科研、学科专业建设、发展规划等重大问题时,根据情况,邀请民主党派、统战团体负责人及无党派人士代表列席,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。
8.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,由党委统战部负责解释。